从古时候的汗血宝马,到如今的百万豪车,都是一个道理。
程总:“不必了。”
实话实说,不是为了装逼,而是真没兴趣,且也没骑过。
若是以往,可能也就试试了,但今日,不管是装束还是怎么,都不太适合。
万一出糗,他也是很要面子的。
小何总状似遗憾,又忍不住提议:“那我就开车载着程总在这里转转吧,老实说,这马场真是我的得意之作,还请程总满足了我这‘显摆’的愿望吧。”
一辆敞篷的跑车,围着马场开始不快不慢的绕圈,周围都是修葺整齐的泊油路,放慢了速度的兜风,也别有一番趣味。
四周风景独好,程小少爷正看的心旷神怡呢,突然听到后面有传来马蹄声。
这也不奇怪,马场本来也是盈利性质的,接待会员和外客,只是条件苛刻一点,入目所及之处,就有不少人正牵着或骑着马四处溜达。
但当他回头望,登时就愣住了。
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四蹄翻腾,长鬃飞扬,昂着高高的脖子,奔腾与力量的美交织,有着摄人心魄的力量。
有些许理解,为何有人会爱马成狂了。
马很好没错,可真正令程小少爷吃惊的,是上面的那个人。
oga手握缰绳,绑着高马尾,发丝随风飘扬,眉目间满是笑意。
然后朝着他伸出了一只手。
枣红马与放慢速度的跑车并驾齐驱,那距离近在咫尺,程小少爷望着那手,毅然决然的一把握住,借力跃起,翻身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