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觉得,新颖有趣,定然许多人喜欢。”喜鹊想也不想便回答,她也确实是这么感觉的,这样的故事,通俗易懂,内容也吸引人,肯定不会只有她喜欢。

乐臻倒不觉得这故事有多新,毕竟就是她按照套路随口编的,不过,喜鹊的态度已经很好地说明了,她的想法有一定的可行性。

“既如此,你便按我方才口述的,把它写下来。”乐臻拍了拍喜鹊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我那笔字什么样你也清楚,誊抄的活儿就交给你了!”

“是,奴婢这就开始写。”喜鹊突然有种被委以重任的感觉,十分认真地回答完,马上开始写。

按理说宫女是不许认字的,可她到底不是普通宫女,每个暗探都是从小培养,识字是必须的,否则传递消息之类的涉及文字的事情就都没法做了。

喜鹊一手字写得还算不错,乐臻把誊抄的任务交给她后,抱着笔记本趴在床上,琢磨下一个小故事。

方才那个故事光顾着有趣了,这回,夹带点私货好了,乐臻想了想,提笔写了起来。

她的繁体字仅限于勉强能看的水平,这会儿记录灵感,她也就不打算难为自己了,直接用的简体字。

她也是忽然想到的,当下普通老百姓们的精神生活实在是太空虚了。话本子里一溜烟的穷书生和千金小姐,《水浒传》、《金瓶梅》之类的都成了禁书,《红楼梦》的作者这会子还没出生。

普通百姓能接触的,多是戏曲、说书,所以,她是不是可以试着写点儿小故事给那些说书的,来启迪民智?反正现在比较闲。

虽然不曾写过,可到底是看了许多年小说的人,乐臻写起来还挺快,记了两三个灵感之后,乐臻选择继续躺平——趴着写太累了,蜡烛光又暗,明天再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