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瑶的额角有血淌下,浸进眼中,已察觉不出疼痛。
瞪眼看着那辆如从天降的越野车,胸腔内急停的心脏恢复了跳动。越跳越快,越跳越快!像是下一秒就要破膛而出了!
疯了?
不要命了!
“轰隆隆——”惊雷掠过长空,劈开灰蒙天色。
电光甩尾,照亮了前方车辆的驾驶位。坐在车里的黑衣男人似有所觉,抬起遮目的帽檐,侧头迎上她的目光。
视野模糊。
隔着朦胧雨幕、隔着碎裂的车窗、隔着淌进眼中的那抹猩红,窦瑶终于看清了那个男人的相貌。
——沈岑!
疯子!
这个不要命的疯子!
初见沈岑,是在酒吧街的深巷里。
那天是窦瑶的十八岁生日,庆生宴后她本打算直接回家。归程途中是谭玉茗临时起意,扬言要带她去体验一把“成年人的快乐”。
窦瑶寻了借口推辞,终是耐不住谭玉茗的软磨硬泡。未等她发话,谭玉茗便迫不及待地交代了司机变道。
她瞧着车已调了头,也懒得费神去跟谭玉茗周旋,默认应下。
也正是那样的一个契机,让她遇到了那个本不可能会出现在她生活轨迹里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