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仅仅是多看几眼罢了。
高中有一段时期,莫茜与班长成为了同桌。
班长当年是个清秀的小帅哥,瘦瘦高高的个子还有优异的成绩一度让莫茜总能在人群之中找到这个发光体。
后来换了座位,对方成绩下降,莫茜又发现他打篮球挺一般,脸也被她用放大镜挑出不少毛病,于是这人就淹没在茫茫人海了。
这能叫喜欢?
莫茜觉得她最多算是对人有点好感。
看看人家言情男主,不爱江山爱美人。看看人家言情女主,为爱甘愿被虐身虐心。
相较之下,莫茜不免觉得这点微末好感实在够不上喜欢的标准线。
宿舍几人不信邪,但是几次卧谈会下来都没撬开莫茜的嘴,只能信了她的邪。
白桦啧啧称奇:“我幼儿园就开始暗恋小男生了,你上了大学居然都没有一个喜欢的人?”
莫茜反问:“你那叫喜欢?你不就是看人可爱馋人身子吗?你现在还喜欢吗?还记得人家叫什么名字吗?”
一连四个问题,白桦完全不慌,她反问道:“那怎么不叫喜欢?我幼儿园把我的糖省下来给他还不叫喜欢?”
莫茜:“给糖就喜欢了?”
一块糖就说喜欢人家,这也太便宜了吧。
白桦语重心长同她说道:“每个时期的喜欢都不一样,幼儿园的时候给一块糖就是喜欢。你幼儿园就想和人家同生共死,人爹妈还不答应呢。”
好像有点道理,莫茜无法反驳。
但她幼儿园没有给小男生送过糖,只和他们玩过泥巴,糖都是和小姐妹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