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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很早之前就见过你。”

周遇说完自己都笑了,“一中和附中的校内给我们俩安的人设不就是‘宿敌’,初中那会儿化竞物竞交叉着来,谁知道你高二又转回来了。”

沈稚星皱了皱眉,“我当时其实是两边都担着的。化竞那一届属实是人太少了,一中又怕爆冷门剃光头,才让我上,如果不是这样,我宁可去隔壁数竞班好吧!”他也没漏掉另一个重点,“这叫什么宿敌?”

周遇拉着他的手,顺着手腕往手背上摸,直到扣住五指。

“那还好你来了啊!”

他回想了当初的场景,脑海里还清晰地记得嫩生生的才十四五岁的沈稚星的样子,好看到难辨雌雄,是一种超脱性别的漂亮精致,瓷娃娃一样,叫人盯着看时都不敢大声呼吸。这样一个人,很难叫人讨厌。当时的沈稚星,哪怕是瞪人一眼,也莫名觉得被他瞪是一种荣幸,会在心里产生异常满足和自得的快乐……

“我当时想,真的,早就想认识你了。”

夜风里隐隐飘来对岸的硝烟味,这是再好的烟花爆竹也不可避免的后遗影响,但无伤大雅,因为经过河岸的间隔和水汽的裹挟,残留已经很淡了,不至于难闻到让人掩住口鼻。

周遇一边回想,一边道:“那个时候,李祺祯一提到你,就说你是我的一生之敌。将来指不定要在清北里再次见面,我觉得有道理。只是不是非要是一生之敌,我是很想认识你的,可你当时……和附中最大的交集,貌似就是蒋姐……”

说着,他反而比沈稚星先笑出来,“不是要旧事重提的意思。”

沈稚星还是伸手拧了他一把,意思意思。

“我当时想的东西,其实根本不敢奢求很多,从朋友做起,也很好啊。”周遇似乎也是头一次提到这份心情,说一句话,就要暂停,再在脑海里仔细斟酌用词,“哪怕是做一辈子的朋友也可以,反正你老是分手,当时的情况来看,做你的朋友,比起做你的对象,真的要稳固很多。”

此处,又要打个不合时宜的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