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觉得过几年之后也可以把这东西逐步拿出来,考绩等级就按照五等制“优良常可劣”就行,第四等属于勉强及格亟待整改,第五等就属于完全不称职不及格要降职甚至罢免。
具体到转专业的考试方法,举个例子,比如原先是“明法”出身的司法监察官,觉得做财政和政府工程类的官比较有钱途,那就做三年绩效优秀法官后补考数学课,就可以了。
而且这种补考,并不需要跟正常的科举抢名额,没有强制刷人的录取线。只要按照零到九分的打分制度,最终数学考试满五分以上,也就是及格,就能从司法官转职财政官了。
这也是给年轻的时候初次参加科举并且中举了的人,一个后悔和转专业的机会。毕竟不是所有人年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想干什么职业。
而且没有入职之前,士子也不知道一个行业的好处和辛苦,如果不给转专业的机会的话,容易导致官场的撕裂,以及大家都“只看贼吃肉,不知贼挨打”,觉得自己的专业辛苦又没钱赚没名声捞,不如别人的专业风光。
给了这个转的口子,大家就没什么可怨天尤人了。要是再嫌弃自己的本专业,自己努力转呗,要是专业课考不过而转不了,也只能怪给他机会他不中用了。
最后,转专业制度也不仅仅是四科专业类官员内部的互相转职,最关键的还得是包括如何给这四科专业官向通政官升迁的希望。
也就是允许其他四科的官员,最终也能达到全部专业课都得考的茂才科高度的机会。
因为李素前面的制度设计里已经说了:茂才科是通才教育,所以出来就是所有事务都抓的通政官。
换言之,因为茂才科考过后的仕途起点,就是县令,一个县的全部工作都要抓。如果不搞“专才转通才”的上升通道的话,就会导致所有县令、太守、布政使这些地方上的三级一把手都得是茂才出身,以后其他四科就没人考了。
毕竟明法的起步官职可能只是县里的法曹官,贤良只是县里的教谕官,知兵考出来起步是县尉,明算起步是县工曹或财曹官。而谁踏入官场的时候不想着自己将来能做一把手呢。
不过,李素也意识到,对于有了行政经验的人来说,非要他们再全修四门专业才能当通政官,也确实有点要求太高了。
其中“贤良”那些搞理论研究和教育的才能,未必一直用得到。李素之所以依然设置“贤良”,一方面是这一科确实有市场有传统,很多大儒都希望保留这一科,彻底废除的阻力太大。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李素意识到,他目前取代董仲舒“天人感应”的那套“殿兴有福论”,也是需要百年后与时俱进的。因为和平年代和乱世需要强调的统治合法性理论的重点不同。
哲学理论也是需要进化和启蒙的。不然后世也不会每隔几百年得有个朱熹、王阳明来服务统治阶级。所以少量的文科前沿理论学术研究是必须的,但不用多,未来的通政官这一科可以适当成绩差点放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