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把时奚给的’辛苦费’全部给了小姨,最后离开了她家,刚开始为了活下去,他捡过矿泉水瓶,去路边的小餐馆当过洗碗工,好不容易熬到毕业,这才到了酒吧打工。
今天他休假,一个社会上认识的朋友邀请他喝酒,索性就来了打工的地方。喝醉了酒上厕所,无意间听到同事在说顾凛的名字,酒劲上头,拍着胸脯跟同事炫耀,“顾大少爷的女朋友我认识,哈哈哈,当初她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呢。那时候她误吃药整个人变得又胖又丑,脸上还长满了雀斑,真的特别丑。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故意把自己扮的很丑,想想我都后悔。”
“那时候我就该追她,然后把她甩掉,想到顾大少爷的女朋友是我的前女友,哈哈哈,真是太爽了!”
“你们不知道吧?我……我跟你们分享一个秘密!那时奚高一暑假的时候差点死掉了,就在,就在马路边卖花,遇到了一个变态男,那男人拿着刀到处砍人,要不是一个不要命的少年出现,她能不能活到今天都是问题……”
顾凛脸色煞白,双腿像是灌铅似的,站在原地很久很久。
走廊上路过的一个人撞到他,这才回过神来,连招呼都没有和秦泊安打就匆忙离开了酒吧。
回去找私家侦探调查后才知道时奚就是当初他见义勇为救的女孩,扮丑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他眼睛恢复后才没有认出她来。
女孩在他失明的时候说的那些话,想来也是真心的。
什么手术失败就陪着他一辈子,甚至心甘情愿留在别墅照顾他,不管他怎么刁难都不离开,现在真相大白了。
她不过是为了报恩!
太可笑了!
真的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