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雁书的办公室很大,窗明几净。一线线光柱在落地窗前来回移动,空气中悬浮着无数细小的尘埃。
走到沙发旁,他嗓音轻柔,略带安抚,“先坐一会儿。”
然后松了手。
手掌空了,那股温热干燥的触感随之剥离掉。
季悄吟怔忡片刻,感觉自己思绪有些跟不上。
好半晌以后她才坐进沙发。
沙发柔软,弹性十足,身体完全陷进去,神经在这一刻得到舒缓。
再抬眸时,宋雁书已经站在饮水机旁,他在接水。
桶装水咕噜咕噜响,不断往上涌现水泡。水流倒进纸杯,泛着热气。
阳光将男人的身影拉得颀长,熨烫平整的西装裤勾勒出完美的腿部线条,脚上的皮鞋澄亮。
光一个背影就让人想到诸多形容词:精英、清贵、有钱人。
季悄吟第一次在中考考场里见到宋雁书时,少年远没有现在高,穿着简单的白t和牛仔裤,青涩的眉眼中带着那么一股清冷与骄傲。
他身上有学霸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她隔了好几个阶层,不容人亲近。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固执地将化学试卷的最后一道大题拿给她抄。几乎是以摁头的方式让她抄的。
然后她才得以压线考进宛丘一中,那所全市最好的高中。
等她满心欢喜进到一中,原以为会再见到他。却没想到他转学去了青陵。
然后再见就是十一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