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了整整一天一夜,一无所获。
余临是没有他们老大那样钢铁般的身躯的,饿得前胸贴后背,早市上的早点一开张,就去找了个包子铺买早餐,顺带着给刑明也买了一份,“老大,跑了这么长时间了,先吃点东西吧”
包子和豆浆递到刑明面前,他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看着手里的名录发呆,久久的回不过神来。
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绝不是!
当年参与那桩持械案的警员一共有六位,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连带着的司机一共有四位,若是一两个出了意外还能算作是意外,这么多人非死即伤,就绝对不是巧合。
肯定有人从中作梗,不想让当年的事情冲出水面。
警方的案件记录里,只会记录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行为的起因,经过,结果,对于在犯罪行动中涉及到的无辜者,都会尊重公民隐私权,隐藏关键信息,甚至连姓名都不会做记录的。
也就是说,要想知道当年那辆救护车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去找当年案件的参与者。
可这些人一个一个,都在去年一年内出了事,从他们哪里,提取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了。
不,还有一个,唯有一个,也仅有一个,那就是沈君!
警方办案,靠的是口供与证据,若没有这两样东西,即便你明知道他是罪犯,也没有办法抓捕起诉。
当年发生在半山别墅的绑架案就是这样,所有证据都被那场小型爆炸毁掉了,口供就只有看似是受害者的沈君一个人的,也没有办法验明真伪,自然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没想到现在去重翻二十五年前的枪械案还是这样,警方的留存证据都是有关那群毒贩的,所有知道人质相关情况的目击者在过去一年内非死即伤,只能知道的是,那群罪犯最后抢了个孩子跑了。
沈展要求警方来找过孩子,沈君又来销了案……沈展已经死了,唯有沈君,唯有沈君!
兜兜转转,所有的事情又都回到了原点,回到了那个人身上!
他一定是早就想到了吧,我可能会从头查起,就案重翻,所以很早就做了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