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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的小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亮晶晶,满足又幸福,抱着已经吃得精光的碗,伸着小舌头转着圈地在舔碗里沾着的米汤。

林望星吃得打了饱嗝,却也把空碗捧在怀里,舍不得放下。

看着他们,林向美嘴角弯弯,忍不住笑了。还怪可爱的。

可笑完,又忍不住心酸。两个孩子这是多久没吃过饱饭了。

“来,把碗拿来,姐姐洗碗。”林向美笑着伸出手。

“姐,我来洗。”林望星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把林向美的碗接过去,顺手又把甜甜的碗也拿走了,一起放进炉子上温着水的锅里。

甜甜舔得正开心,碗却突然不见了。小姑娘一愣,小嘴扁了扁,耷拉着小脑袋委屈巴巴,奶声奶气:“还没舔完呢。”

那可爱的小模样把林向美萌得心肝一颤,伸手就把小姑娘抱进了怀里:“甜甜乖,让哥哥洗碗,洗完了咱们去找二哥好不好?”

“找二哥!”甜甜一听,拍着小巴掌,露出了一口小奶牙。

林望星眼睛也一亮,加快了洗碗的速度。

林向美观察两个孩子的神情,心中也不免对那个还没见过的弟弟有些期待,隐隐地还有一丝忐忑。

林向光,今年十四岁,在龙湾镇上念初中。

按书中所讲,林向光天生骨子里带了一股狠劲儿,长大以后是个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干的亡命之徒。

不过现在还只是个一边努力读书,一边找各种机会偷摸赚钱贴补家用的好孩子。

林向光平时住在学校,每星期回来一次。林向美刚看过墙上的日历,知道明天晚上他就会回家,可她等不及。

在书里,就在她大哥的抚恤金送到的前一天,这孩子因为投机倒把被抓,被送去农场劳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