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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旭东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朝两人竖起了大拇指,又说:“我听陆经理说,小陈平时经常会去县里卖海鲜和野货。”

“你以后要是有多的鱼和野货,就直接放到我妹夫那汽水销售部里卖,他有客源,也省得你们到处跑了,你们也放心,加格绝对是漂亮的。”

陈默连忙道谢,梅旭东又坐了一会儿,让他和董思思有空可以到县里多走动,最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了。

两人将梅旭东送走之后,董思思这才回过头,一脸探究地看着陈默:这男人竟然想做生意?

她问:“陈默,你怎么突然想学做生意了,你知道有多难吗?”

陈默点点头:“我知道很难的,但只有做生意,才能赚大钱。”

没想到这男人还有点野心,董思思扑哧一声笑了:“赚大钱干嘛?”

陈默一脸认真地说:“给你换金镯子,珐琅镯子的容易碎。”

第16章

董思思眼里笑意愈深, 一手托着腮,另一只手挠了挠陈默下颌,逗猫一样, 声音又娇又柔:“你知道金子什么价格嘛?”

这不是董思思第一次这样逗陈默了,上回她的手冷冰冰, 而现在,屋里烤着火盆, 暖烘烘,少女的指尖又温又软,是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白皙细嫩,像青葱一样,却又像绒毛一样, 一下又一下,勾着他的下颌,也撩动着他的心。

陈默直愣愣地看着董思思, 又老实地摇着头:“不知道。”

董思思收回手,轻哼了一声:“不知道就敢说呀。”

下颌那点温软一空,魂却早就被勾走了, 可撩拨的人说收手就收手, 陈默就像个被抛弃的大可怜一样, 急了:“可我是认真的,等我学会做生意赚到钱,我给你买大金镯子!”

董思思想起粤省人似乎对金镯子情有独钟,到了二十一世纪,有钱人家的女儿结婚, 不管是书香世家还是暴发户, 出嫁当天直接用红绳将一堆金镯子串起来, 挂在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