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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员和陈默说,送镯子,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于是,原本还在发卡、耳环等等之间犹豫的陈默,二话不说就选了镯子。

雪肤翠镯,相得益彰,可惜有一道显眼的红痕。

陈默这会儿才想起来,刚才在救人的时候,他一时情急,抓了董思思的手,这红痕肯定就是那会儿留下的。

他知道自己力气重,所以公社里尽管很多人嫌恶他,却始终没几个人敢真的跟他打架,因为谁也扛不住那双能手撕野猪的手。

陈默顿时悟了,慌了:难怪她生气了,都还没领证,就把人给抓伤了!

“是不是很疼?”他捧着董思思的手,心疼又自责,“我、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打到消气为止……”

“我打你?”董思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我打你,是不嫌手疼吗?”

陈默常年捕鱼,驶的是老连家船,将近十米长,是能容纳几口之家的,全手动,如果没有发达的臂力,是没法在风浪中驾驭这种船的。

这男人的力气,也是从长年累月的海上搏斗里练出来的,可想而知,身上肌肉有多硬,刚才一个人抬伤员的时候,又震惊了多少人。

就是他乖巧坐在她跟前,任打不动,她跟拿手磕石头有什么区别?疼的还不是她?

陈默也发现了这其中的问题,于是又马上改口:“那我打我自己。”

说着,还真就举起手往另一只手上拍——

董思思原本在他送镯子的时候,气就已经消得差不多了,这会儿真的被他气得脑仁突突跳,一把拉住他的手:“你给我坐好!”

陈默不敢动了。

董思思冷着脸,心想,如果可以,她一定会让她公司的人资部总监,亲自给这男人设计一整套情商培训课。

下一秒,她脸色更难看了:不对,这就是个乡野村夫,她为什么要想着把他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