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自从陆觅和江从互穿以后,陆觅让江从做的事情一件比一件离谱,也是因为这样,陆觅虽然觉得难以开口,但是还是艰难的把事情简洁的表达了一遍。

陆觅:“上午我去做了节目组的任务,任务是说出正确的口红颜色,这是我强项,所以........为了以后我们穿回去以后不要露馅,你可能你也要把这些口红的颜色和品牌记住,色号可以不用。”

陆觅手指扣着口红壳,终于抬起头对着江从露出了一个微笑:“我只是,想要帮你做点什么。”

江从两只手握紧:“别扣,掉漆了。”

陆觅凑近,眼睛亮了起来:“所以,你是同意了对不对?”

江从:“嗯。”

灯光下,陆觅拿着笔在写口红的颜色和品牌,如果几天之前,有人和陆觅说,她会和自己的丈夫互穿,然后她还会教自己丈夫认口红色号,陆觅大概会笑到抽筋。

江从是谁,出身豪门,家里独子,从他生下来的时候就注定要成为江家的继承人,上学开始成绩优异一路考上名校,工作以后更是顺风顺水,商业天赋不知道让多少人红了眼。

想当初,陆觅要和江从结婚的时候,更是不知道惊掉了多少人的下巴,谁也没想到陆觅会和江从结婚,实在是他们两个八竿子打不着,也都不需要联姻。

陆觅一开始的目标更是简单粗暴,只想要找一个和她差不多,每年拿分红的男人结婚,最夸张的是,冯颜知道陆觅要和江从结婚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看陆觅的小腹,深呼吸以后问陆觅怀孕几周了。

陆觅把口红的颜色还有品牌全部标注好以后,把东西给了江从,还认真的说:“不着急的,但是尽量在我们穿回去之前,全部记住。”

提到了他们两个穿回去,陆觅又是一阵惆怅,毕竟陆觅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女孩,习惯了当女孩了。

晚上,陆觅再次失眠了。

陆觅都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失眠了,之前她可是一觉睡到天亮,早上起床还能睡个回笼觉,如果中午不忙还能睡个午觉,现在可倒好,她竟然晚上都有些睡不着了。

陆觅推开房间门出去的时候动作很轻,原本陆觅是想要去倒水喝的,结果走到客厅入口的时候,就看到客厅里面开着台灯,江从坐在沙发上面前搁着的是她赢回来的三十多跟口红和一根润唇膏。

陆觅没想到,江从竟然如此的认真,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不愧是江从,简直是太有毅力了,这种毅力实在是让人敬佩。

事情到底是因为陆觅而起的,陆觅对江从还有些愧疚,她去倒水的时候还顺便帮江从倒了一杯,她把水搁在江从面前的时候,也没注意到,江从快速把一个本子从茶几上收起来的动作。

.........

第二天一大早,又是一个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