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两个人,一位身穿拖地长裙、肩头裹着厚厚披肩的女士,还有一位背对着门口,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只能瞥见他飘飘然的白金色短发和一个后脑勺。
小王子觉得这个后脑勺有些眼熟。
不对,是这个发色有些眼熟,他似乎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
不过还是想不起来。
林右喊道:“妈,我回来了。”
身穿长裙的女士站起身,笑眯眯道:“回来了呀,小戈也来了?——咦,这位小朋友是?”
林母是服装设计师,对于美的捕捉能力比一般人强很多,普通人只看一个人长得好看与否,而她看得却是美人的皮和骨。
看见祁云,她眸子登时一亮。
眼前的小孩儿不仅皮相美,藏在皮囊之下的那副骨头也美得很,从头到脚无一处不是美的。容貌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惊艳,这是一种浓稠的、如蜂蜜一般的美,可他那双眼睛又是极干净的,一下就中和了他这张脸的艳丽。
祁云有些不好意思,小声道:“我是林副将和秦上将的朋友,阿姨好,我叫祁云。”
“叫什么阿姨,我有这么老吗?叫姐姐。”林母佯作不高兴道。
确实。
林家母子三人都长了一张娃娃脸,不论年龄几何,瞧着都很嫩。
祁云从善如流地改了口:“姐姐好。”
他问好的功夫,沙发上坐着的少年转头看了过来。
他长得很嫩,是时下最流行的小奶狗长相,眉眼生得精致但却不女气,随便一张抓拍照放出去,能让星际网上的网友母性大发,尖叫得停不下来。
看模样他应该被称之为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