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打算跟您说呢。”兰伯特表情变得兴奋,“我收购了很多猪仔, 我们人手不够,所以专门雇人帮我们送回来。”
纪韶光之前就让兰伯特多买一些猪仔,相较于牛羊,它们的价格要低很多。
这里的猪肉不好吃,除了烹饪手法过于简单粗暴外,还因为他们不知道公猪需要阉割,否则会有一股很浓重的腥膻味。
而且在杀猪的时候,最好将血都放干,味道才不会那么冲。
纪韶光闻言舒了一口气,打猎并不容易,只有饲养才能获得稳定的肉源。
“原来如此,兰伯特,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兰伯特笑容腼腆:“这都多亏了大人您的智慧,我带去的纸张和布匹非常的受欢迎,让更多的贵族愿意和我打交道,这才能那么顺利地雇佣到大胆又有实力的人。”
这话并不是拍马屁,兰伯特之前也曾为自己的能力得意过。
可很快就被人点醒,他确实有些小聪明,可如果不是领主带来的特殊商品,根本没有人愿意理会他。
现在他获得尊重,不会轻易被刁难,都是领主的实力和巧思带来的。
纪韶光看兰伯特春风满面就知道这次生意肯定极为顺利,以前更像是小打小闹。
“你说说具体的情况。”
“我将纸张和布匹拿出来,就有一群人被惊艳到。纸张之前就有人见过,因此并不算意外。棉布一出现,那些贵族和魔法师们都快疯了!”
兰伯特叙述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
兰伯特是在一场宴会上拿出棉布的,作为送给宴会主人的贺礼。
当棉布拿出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
棉布和丝绸以及麻布完全不同,它非常的柔软亲肤,拥有其他布匹没有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