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末世]血涂之路 今尘 3416 字 2022-08-24

他并不愿意和兰斯这样的人讨论袁怵,在他看来,这个人不过是利用了袁怵性格中的弱点,来对他实施掌控罢了。

不过说到最后,凌夙也忍不住扯着嘴角笑了笑:“或许我应该再等几年,等到我有足够的势力与你对抗时,就可以把Adrian给救出来了。不过在此之前,你可不能亏待他。”

兰斯端起面前的咖啡,几乎凑到了嘴边,却又重新放了下去。他握着咖啡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似乎有些欲言又止。他那一双凌厉的眼睛一直在凌夙的身上打转,最后终于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然后苦笑:“你大约还能再等几年,但他可能已经等不了了。”

“你说什么?”从进屋起就一直表情从容的凌夙,终于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一旦事关袁怵,他就无法冷静下来。那简直会要了他的命。他几乎立马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身体向前倾,越过茶几两手直接拎住了兰斯的衣领,大吼道:“Adrian他怎么了,你把他怎么了!”

一旁的保镖见状,刚想要冲过来拔枪,却被兰斯挥手制止了。那些跟着凌夙过来的保镖们也几乎同时动手,一时间屋子里气氛十分诡异。

兰斯微微摇了摇头,冲凌夙道:“我没把他怎么样,是他自己要把自己怎么样。事实上这五年来,他一直住在医院里,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病越来越重,医生说了,再这么下去,他可能真的撑不了多久了。”

凌夙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倒霉,嘴唇刹那间变得惨白一片,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他,他到底得了什么病?”

“抑郁症。很严重的抑郁症,一开始的时候是尝试自杀,这几年里,光是自杀我就救了他不止五回。再后来因为长期服药的关系,他的身体受到很大的损害,已经有些不认人了。有时候我站在他面前,他会伸出手来摸我的脸,可是摸到之后又会很快缩回去,似乎我并不是他想要见到的人。”

凌夙突然觉得眼睛发涩,五年前离开时的那种痛苦纠结的感觉,瞬间又涌上了心头。他强忍着眼里的泪水,哑声道:“他在哪里,带我去见他。我要见他……”

事隔五年之后,凌夙才有机会再次见到袁怵。他发现这甚至不是自己努力得来的结果,而是因为袁怵一直以来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身体拖到现在,似乎是和兰斯在做着无声地抗争,逼得他不得不退步。

如果他不让步的话,结局只有一个,那便是袁怵的死亡。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就在不久的将来。

凌夙跟着兰斯去病房探望袁怵的时候,只觉得这短短的几百米路好似一辈子都走不完。通往病房的走廊又长又安静,每一扇门都紧闭着,窗帘也遮得严严实实,不露出一点缝隙。

凌夙听着自己皮鞋在地面上发出的“嗒”“嗒”声,竟没有丝毫兴奋的感觉。他只觉得自己像是走在通往地狱地路上,很快就会到达最终的目的地。

这个时间外面阳光灿烂,走廊里却是光线昏暗,而且让人不由觉得一阵阴森森地发冷。凌夙走到最后,几乎快要没有力气。他和兰斯最终停在了一扇房门前,兰斯用随身携带的磁卡替他开了门,然后轻声道:“进去吧,我把他还给你了。”

凌夙一时还有些不敢相信:“你说真的?”

“我这个人从不玩花样,如果我不想你见到他,我根本不会请你过来。我本来也想,即便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人也是好的。但我发现我错了,他甚至连人都不愿意让人得到。或许只有你才能开解他。他的心病太重了,进去吧,进去告诉他,这个世界已经快要恢复平静了。让他可以放下那些不必要的负罪感,活得轻松一些了。”

凌夙眼睁睁地看着兰斯转身离去,修长的背影在眼里渐渐化为了一个黑点。他眨了眨眼睛,推门走了进去。屋子里倒比走廊要暖和一些。那个他记挂了整整五年的男人,正安静地躺在沙发上。

他的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睡容安静而平和,却让凌夙感觉不到一丝生气。他看起来真的是太瘦弱了,五年的时光完全地改变了他,让他变成了一个衰弱而单薄的病人。

凌夙进屋的时候,甚至没有吵醒他。他多么希望袁怵能像以前一样,突然从沙发上蹿起来,然后凌厉地将自己制服。可惜的是,现在的他,似乎连呼吸都很微弱。

凌夙在他身边蹲了下来,伸手去抚摸他的脸颊,感觉自己就像是在摸一尊蜡像,没有一点温度。

他慢慢地低下头来,将头靠在袁怵的脸颊上,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这一次,他哭得非常厉害,放肆地就像一个小孩,情绪几乎不受控制,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

Adrian,我来接你了。凌夙心里默默地说着这句话。

袁怵,他最爱的男人,时年三十岁。

公元2032年

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一个年轻男子安静地坐在那里翻报纸。那是他在椅子上随便捡的,也不知是谁落在这里的。

旁边坐着一对老夫妻,看上去年纪挺大,像是亚洲人,却一直在用流利地英语交谈着什么。那老头子像是有许多感慨,不住地感叹道:“唉,真是麻烦,去趟瑞典还要办签证。想当初十年前,只要有车,咱们还不是想去就去了。哪来的什么海关,什么检查,一路上连个人影也没有。”

那老太太咧着嘴直乐:“是啊是啊,想想当年多方便,世界各地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哪像现在啊,什么都要检查,什么都要按规矩来。说实话,我真有点不习惯了。”

“老太婆,你也喜欢十年前的日子?”

老太太一听脸色一变,连连摆手:“不不不,谁会喜欢十年前啊,活得提心吊胆的,哪像现在啊,自由自在,想怎么过就怎么过。十年前这个地方,大概还全是丧尸吧。”

年轻男子一面听他们交谈,一面悠闲地翻着报纸,不时还抬起头来看看不远处的电子钟,对照一下登机时间。

那老太太一早就注意到了他,只觉得他面色如玉,五官精致,漂亮得不得了,让人一见就忍不住心生好感,眼睛一直在他身上瞄来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