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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亦阳眸子更亮,咽了咽口水:“嗯嗯,没关系,红烧好,红烧好,最入味了。”

煤炉子上的火,谢亦阳早上点了之后便没熄,正在温着一壶水。

顾思远将水壶拎走,猪蹄夹着在煤火上翻面烫了一会,把毛给烧干净。

谢亦阳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从顾思远手中接过两个烧得漆黑的猪蹄放到水里泡着,兴冲冲拿着刀将黑色油灰刮掉。

等他把猪皮刮完之后,顾思远将猪蹄剁成一个个小块,又扔到锅里去焯水,转身去准备红烧的几个香料。

谢亦阳则蹲在炉子前,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看到锅里血沫浮起的差不多后,便立刻将其撇掉,猪蹄捞出来洗干净。

这时候的糖太珍贵,普通人家没有炒糖色这一说法。

顾思远在锅里放了点油,便直接将猪蹄下到里面翻炒,等猪皮微微发黄发焦的时候,又扔了姜和八角、香叶下去,再倒了点黄酒和酱油。

这一下,香味便已经彻底散了出来。

谢亦阳舀了瓢水递过来,然后,就像只小狗似的,蹲在炉子旁边直吸鼻子。

顾思远将他递过来的水倒到锅里,又放了点盐进去,拿着锅铲搅了搅。

谢亦阳仰头看着他:“老公,好香啊。””

顾思远拿起一旁的锅盖给盖上,再回过身,一把将这没出息的家伙拎起来,随口问道:“谁香?”

“……”谢亦阳。

他老公这问法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谢亦阳眸子一转,凑近顾思远身上猛地吸鼻子嗅了嗅,而后,仰脸看着人得意的笑道:“嘿嘿,顾思远同学,你身上这会沾了浓浓的猪蹄香味,所以,你和猪蹄的味道是一样的,你们一样的香,都是我的大宝贝……”

“……”顾思远。

啧,小东西反应还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