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帝国,奥尔良。
“喝啊啊啊啊!”
絮歇一边发出气势惊人的大喝,一边将高高举起的剑,朝身前的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砍去。
铛!
絮歇感到握剑的右手一阵发麻。
在他的剑即将砍中身前的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时,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及时举盾挡住了他的劈击。
不仅挡住了他的劈砍,还顺势发起了反攻,挺剑朝絮歇的面部刺去。
絮歇冷冷地“哼”了一声,迅速地低下头,躲开了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的这记刺击。
与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鏖战了这么多日,絮歇也渐渐摸清楚了他们的格斗术。
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会使用的格斗术来来去去就这么几招。
尤其是他们的剑术,翻来覆去就是那4、5招。
只不过——虽然他们会的剑术不多,但他所会的这些剑术招招都是既好用又能轻松致伤敌人的实战剑术。
即便是絮歇这种自幼跟着身为剑术大师的父亲学剑的高手,一旦放松警惕或是一时大意,也极有可能会被一名普普通通的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给单杀。
低头躲开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的刺击后,絮歇飞起一脚,精准地踹中这名布列颠尼雅军士兵挡在他身前的盾牌。
让这名布列颠尼雅军的士兵与他拉开距离后,絮歇再次发出一连串的爆喝,挥剑朝这名士兵砍去。
这一次,絮歇砍的地方不再是这名士兵的躯干或是脑袋。
他瞄准的地方,是这名士兵的脚。
虽然仅跟这名士兵过了几招而已,但是仅从这简单的数招攻防中,絮歇已经摸清楚了这名士兵的战斗风格。
这名士兵很擅长用盾牌来进行防守。
所以去攻击这名士兵的躯干、脑袋等可以被盾牌轻松防御住的地方,是相当不划算的。
但是——攻击脚就不一样。
参与攻城战的士兵,根本就不可能拿着那种等身高的大盾,都只会拿着一只手就能简单举起来的小盾。
用这种小盾防御自己的上身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