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字一万欧左右!有五个点的销售分成!”
“!!!”
从字里行间就能听出来,甄九爷对自己能谈到如此大合同,是感到十分得意的。
他或许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作家了。
甄少龙也发现甄九爷还是挺能赚钱的,十万字一万欧元,算下来千字一千块还多,一天随便打个上千字,就能赚过千的稿费,实在是有点爽歪歪。
如果甄九爷是依靠好作品,拿到如此多的稿费收入,甄少龙肯定会点上一百个赞。
问题是……
“这是坑儿子啊!”
在宣传的时候,还说什么以他为原型,要是写个正常的,还能够接受,纯正德语小-黄-文?
甄少龙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如果这本书真能在德国大火,他的名声大概是彻底毁了?或许也不会,毕竟是,现实是现实,但总归有一点影响,以后球迷谈起自己的时候,就会说,他就是某某小-黄-文的原型。
我了个草!
不行!
老子的正面形象!
————
从原身继承的记忆,让甄少龙对甄九爷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如果以‘破坏儿子球星形象’为理由,一定无法说服甄九爷改变想法,因为甄九爷会说,“我供你出国,不是让你踢球的!”
你是说不过他的。
甄九爷拧起来就像是一头倔驴,没理都能搅三分,他的写作事业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儿子的写作事业。
踢球?
那完全不在甄九爷的考虑范围内,他认为明星都是戏子,踢球的也好不到哪去。
他决定采用迂回的策略,和甄九爷仔细谈一谈,写作技巧和代入感问题。
甄九爷一定会喜欢这个话题。
甄少龙第一想到的就是博尔,因为博尔很符合甄九爷里的人物形象:逛遍圣保利红-灯区,尝尽人间各种风情。
“死道友不死贫道啊!”
另外。
在德国发行的,以一个中国球员为原型,也不符合德国人的审美,就好像一个中国的,以外国人为主角,肯定会缺少一些代入感。
这方面博尔有先天优势--
他是德国人。
所以甄少龙就开始给甄九爷说了,“我们队中有个叫法比安-博尔的,他和你的主角几乎是一样一样的……”
“就完全是一个人……真是太巧了!哈哈哈!”
“他是个德国人!”
“他还有个外号,叫圣保利的‘忧郁王子’,鼎鼎大名,几乎每个球迷都知道他……”
“也是许多女球迷的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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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在此感谢一下新盟主‘rabilot’,才发现已经是盟主了。拜谢长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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