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原作和续作之间,其实还有一部电影创意。
却被那几家公司拿去立项了,但是主演却没有徐朗,算是被捅了一刀。
后面《泰不容易》也是乱七八糟,尔虞我诈,听得林老板叹为观止,感觉这才是真正商业斗争的套路。
他自己接触的所谓商业全都是金钱开道。
外加系统的立刻结算。
而且所有的项目几乎全都是全部资金一次到位,根本没有人能够追赶的上他的脚步。
自然也就没有啥商业斗争能够找上他。
现在他家大业大,在娱乐圈地位非同一般,手底下奸臣贼子个个牛掰哄哄,更是没有谁敢随便算计他了。
他们家公关部老大裴潜龙,现在都闲的坐在银杏树下吟诗作对,快变成骚人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泰不容易》都算是侵犯了原作的一些权力。
在林冬的坚持下,大家按照比例凑出了两千万赔给了原作的出品公司,也算是皆大欢喜。
毕竟原作那批搞续作的人,自己可能都没想过能干赚两千万。
赚两千万可不是两千万票房的意思,如果成本两千万的话,最起码要有八千万的票房才有可能赚两千万。
原作成本800万,票房3763万,分到手的钱估计也就五六百万。
这事在了解的同时,也敲定了《港不容易》和那边更是再无瓜葛。
“欢趣拿一半,我觉得就可以了,”宁海开口说道:“我下一部戏还要钱呢,不能都投给你。”
这么一来,算是光剑传媒拿走10,赵燕子拿走10,徐朗拿走30,欢趣传媒拿走50。
这样大家都没意见。
徐朗也不是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多给他的30他也不至于受之有愧。
欢趣影业出50的话,就是一个亿的资金,林冬在这家公司持有10的股份,他需要出资一千万来投资《港不容易》。
《敢问路在何方》他能分到2300万。
拿出一千万投资了《港不容易》,居然还能剩1300万呢。
哎哟喂,这可是他自己的钱啊,可以自己随便支配的钱,不管是买房买车还是出入高档……咳咳……系统都不会打断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