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斯蔚手撑着脑袋,筷子把煎蛋戳出了个大洞,听见程淑然的话,他笑着把锅都丢给贺莱:“贺莱非让我过去。”
“行李都收拾好了吗。”
下周学校重新开学,程斯蔚即将搬回到学校旁边的公寓,放假那天,他大包小包地把东西打包带回家,货车来回跑了两趟。
“差不多了。”程斯蔚终于把煎蛋平均分成了两部分,盯着蛋白焦黄色的边缘,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抬头问:“那沈峭呢,是不是也得搬过去跟我一起住啊。”
程淑然终于处理好手里的吐司面包,她放到嘴边,停了停说:“不用。”
“行。”程斯蔚低头笑笑。
早饭结束的悄无声息,程淑然吃完燕窝就上了楼,半个小时后推门下来,衣服已经换好, 手里拿着一把墨绿色遮阳伞。程斯蔚盘子里的煎蛋被戳的乱七八糟,程淑然只是瞥了一眼,什么也没说,一直到换完鞋,她才转过头跟他说:“下午闲的话就复习一下功课,快考试了。”
知道了三个字还没说出口,程淑然已经消失在门口。
不再管餐盘里的鸡蛋,程斯蔚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往外看。程淑然坐着的白色轿车已经开出去很远,于是站在空旷草坪里的人就变得极其显眼。沈峭把手里的红色飞盘丢出去,阿百飞奔出去捡,沈峭半蹲在地上,抬手把捋了捋额前的碎发,暴露在阳光下的手臂线条随着动作舒展开。
杜宾犬不愧是猎犬,他咬着飞盘跑回来,一下子扑到沈峭身上,用沾满口水的飞盘蹭沈峭的脸。沈峭不生气,反而垂着眼睛,嘴角露出很轻微的弧度。阳光,狗,男人,这三个词同时出现的时候,好像是能让人感慨生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