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孤不知道你们的心思,这卖地的银子,是鲁藩开国的根本,鲁藩移国,是要封建他地的,去了鲁国你们就是与国同休的开国功臣,要是心存着贪上银子的心思,别怪本王铁面无情!对贪官剥皮实草,这可是大明的祖制!”
王府长史诸官闻言无不是后背直冒冷汗,纷纷言称不敢。
“老五,言过了,李长史他们都是府中的老人,是绝不会做这种事情的,李长史!”
老五唱了白脸,朱以派又继续唱他的红脸道。
“臣在!”
领头的王府文官连忙出列应道。
“移国后,你就是我鲁国开国国相,这典地之事,就烦劳长史了!”
先是出言威胁,然后又是许诺官职,为啥?
就是为了卖地。
按照明制,亲王就国的时候,是要给亲王庄田千顷,但是这个庄田仅仅是以赐予庄田所收的田租充当亲王岁禄。而庄田本质上还是国有土地,王府不能直接管理是由地方官员代收地租,至于收多收少,全看官员的心情,国家的正税田赋都收不齐,况且是王爷的庄田地租?就像大名鼎鼎的福王朱常洵有封地2万顷,也就是200万亩,但实际上只能每年得到转交的银子4万两。
这个庄田,对于大明的王爷们来说,根本就是鸡肋。
真正的庄田是什么?
还是大明的王爷们自己掌握的庄田。
而明代王爷的土地怎么得来?
全是皇帝赏赐的!
靠着向皇帝请乞、奏讨来的。
这个奏讨有它的套路:陛下,某地有一片荒地,不种粮食可惜啊。请陛下把荒地赐给臣吧,我一定会好好派人耕种。
这地还真有可能是荒地。就像德王家就请旨得到过4000多亩旧黄河滩地,用来“养鸭子”。
你还别不信,至于什么将民田妄指为“荒地”、“退滩地”、“闲地”,那事王爷们还真不干。
至于地方官上奏折说他们是“侵占民田”,王爷们都会请皇帝派官员重新查勘,那些地一查一个准——保证都是“荒地”、“退滩地”、“闲地”。至少曾经都是。
为啥?
因为它们确实都“荒地”、“退滩地”、“闲地”,只不过是被百姓们开垦过的,但是百姓的手中却没有地契。他们既没有地契,也没交过皇粮。一查勘,保准是无主的。
这叫什么?
这就是合法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