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里,她坐到梳妆台前,却愕然发现她的脸变样了,依旧精致貌美,只不过眼底多了颗米粒大小的胭脂痣,和赵煜那颗一模一样。
错了错了,她到底是庭烟还是赵煜。
腿一抽,庭烟猛地睁开眼,原来是个噩梦。
四下看去,她发现自己还在昏暗阴冷的地窖,此时正躺在床上,而赵煜,静静地盘腿坐在她身边,他仍旧穿着那身红色喜服,只不过面色灰白,好似死人的颜色。
“大,大伴。”
庭烟抬手,伸向地窖口,可很快就无力垂下。
她不知道这次又昏迷了多久,她看到桌上的龙凤红烛已经烧尽了,灯苗瘦小如豆,眼看着就要油尽灯枯了。
这不正像她,马上就要被赵煜毒害,魂飞魄散吗?
只要吃下最后一颗药丸,世上再也没了庭烟。
“你醒了。”
赵煜的声音亦很虚弱,他甚至都没力气睁眼,强撑着爬到庭烟跟前,准备跪下磕头,谁料瘫倒在女孩身侧,男人无奈一笑,哀叹道:“才刚班大人让人送下来几碟精致小菜,有一道乳鸽煨火腿,做的甚好,最能滋补养人,在我们豫州有句老话,‘三鸡不如一鸽’,说的正是,”
“大伴呢?”~
庭烟打断赵煜的喋喋不休,她只感觉意识在一点点消逝,连怨恨的力气都没了。
“他没有来。”
赵煜抓住庭烟冰凉的小手,摩挲着,柔声道:“他是做大事的人,怎么会有儿女之情,他呀,等着我睡够了你,告诉他账册在哪儿。”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