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四面开窗,窗子都是多层的,保暖又透明。一边是湖景,三边是林景。两人吃完了午餐,又静静享受了一会儿风景和余火,才动身回去——冬明可以呆到晚上,但姜灵需要去等狩猎结果了。
姜灵留意到,冬明快出林子时,又戴上了“墨镜”。
雪地车到了别墅前,开向操场。这一次冬明没像逮兔子那会儿一样直接跳。他在离操场挺远的地方便示意姜灵停下,而后他下车、对姜灵道:“你想请俞小姐就请吧。但是埃莎她们是在工作,你还是不要打扰她们了。”
姜灵慢了一拍才明白冬明这些话是在说什么,顿时暗中狂笑。她不想让冬明窘迫,于是强忍着,抿着唇缓缓点点头,紧闭着嘴不敢说话——开口肯定就是笑声!
冬明理了一下外套领子,把它竖起来,挡住了半张脸,跟姜灵道别:“回见。”
姜灵忍得辛苦,还是不敢开口,只好瞅着冬明,对他摆摆手。
冬明转身朝操场那边走去,瞧着与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很不幸,这儿除了通车到别墅的路,其它地方都是荒野。冬明抄的近路,野地有起伏,他走出二三十米后,也不知踩到了什么土疙瘩,居然微微歪了一下。
姜灵顿时不行了,一撑车把低头闷声发笑。因为这么近冬明听得到,姜灵还是想忍,偏偏抗不住,憋得自己脸都涨红了。而后姜灵眼角瞄到人影一晃,转头一看,发现冬明已经不见——这令姜灵乐坏了,终于东倒西歪!
……
冬明走得潇洒,两手空空。剩下姜灵背起包,拿起小货箱里一大堆东西,一溜儿小跑,跑进厨房。
东西包括野兔的皮、盛着部分内脏的塑料桶,以及骨头与空罐子。当然,还有那个透明的冰激淋塑料小勺。这些东西不能留在湖边的木屋里,也不能扔在林子或湖泊里。骨头、罐子与小勺可以扔掉,但皮与内脏,姜灵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打算交由这儿的人处理。他们以前应该遇到过类似情况。
因此,姜灵直奔厨房。
埃莎是女仆总领班,在他们抵达时,帮他们一行人将住处安排妥当,眼下当然不在姜灵他们这幢别墅的厨房里。倒是早上给姜灵拿透明小勺的女仆在。姜灵见了她,松了口气:“点心公主,我们在林子里烤了只兔子,还剩下这些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仆笑了:“您放心,交给我吧。”
按礼貌,姜灵他们称呼女仆时,要用姓氏,最好加个小姐或女士之类。这不像鲍里斯给姜灵自我介绍那会儿——鲍里斯是因为亚历山大与姜灵亲近,所以才与姜灵直呼名字。
但偏偏这位女仆的姓,发音比较饶舌。对老王与跟着周信光来的两个人而言,尤其困难。又因为她本职是茶点班女仆,负责早餐与茶点,结果周信光一个玩笑,她爽朗一笑一点头,这幢别墅里七个人,跟着都称她为“点心公主”。
姜灵把该扔的扔进垃圾桶,那边点心公主拿起兔皮看了看:“秋冬的皮比较好。您想完整地保留它做个纪念吗?或者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把它制成一顶帽子。您觉得怎么样?”
姜灵当即同意:“做帽子吧,这不是我打的。哦,您们真是太好了!太厉害了!”
——把一个十一级体术的家伙吓成那个样子!
点心公主不太明白姜灵为什么突然如此大发感慨,但不管怎么样,这显然是夸奖,于是她也笑了,掂起围裙裙摆、微微一蹲,同样戏剧化地来了一个屈膝礼。
姜灵出来时没见赵永刚。不用问,肯定又是去操场用器械了。老王毕竟年纪大了,没那个冲劲,刚刚午睡了一觉,下楼喝茶,惬意地坐在沙发里。
姜灵回房间,冲澡,吹干头发,套上长裤,而后仔细选了一件毛衣。毛衣是白色的,粗粗的棒针,竖条菱形花纹,不像猎装里穿的那件一般紧身。虽然有高领,但高领是圆形,宽松而舒适。
要知道晚餐肯定是在室内,没准又有争锋相对。姜灵当然要让自己看上去轻松一点、不引人注意一点——这样省事。所以,没有勒紧的领子,也没有“v”领的成熟性感,更没有裸肩。
……
三点多的时候,姜灵到了路林的别墅里。路林刚开始享用下午茶。姜灵冬泳时间花得多,午饭吃得晚,此时并不饿,所以陪路林喝了一点东西,便起身赏玩那些刀剑,同时在心里纠结。
透过客厅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太阳慢慢西斜、渐渐落向远山。
姜灵将一把风格华美的弯刀,归入鞘内、放回架上,而后她转身望向远处的森林,不知第几次祈祷周信光能够赢得这场赌猎——因为姜灵是个正常人,而正常人总是希望自己交好的人好运,不会为俯视轻视自己、或是做壁上观的人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