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公民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
“二等公民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
“三等公民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
“四等公民来租赁,坐在家里拿利润。
“五等公民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六等公民手术刀,腰里揣满红纸包。
“七等公民当演员,扭扭屁股就赚钱。
“八等公民搞宣传,隔三岔五解个馋。
“九等公民为教员,山珍海味认不全。
“十等公民主人翁,老老实实学雷锋。”
姜灵好歹也常上网,见过它好几个版本、好几十次,有个大约的印象;记忆里,大约是出自贾平凹的一本小说。那是中国当代作家嘛,写的东西又比较真实,自然有名了。
胡多问姚先生:“以您的职务,在一等公民里,地位也颇为重要。那么您怎么看雷锋?从这儿的互联网上来看,对他的宣传力度一直很大,并且主要针对少年儿童。难道您们希望您们的下一代都变成十等公民?”
这真是一串尴尬的问题。更可怕的是,这才只是一个开头。还要糟糕的是,大约因为身份关系,姚先生不能拒绝回答——不知为什么,他甚至不太敢使用外交辞令!【※】
幸好姜灵只是旁观。
不过旁观者清,姜灵眼观鼻、鼻观心、充耳不闻了一小会儿,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胡多突然为难这位姚先生,该不是为了姚先生吓到她了吧?因为她姜灵是路林感兴趣的客人,客人不该受到惊吓,尤其是当着路林的面。
姜灵想到这里,忍不住瞟了路林一眼。
路林本来一本正经在听两个男人一问一答,被姜灵一瞟,忽然就笑了;看了看姜灵,轻轻推了一下胡多:“外面好像还在闹腾?你去看看,我和小妹妹说说话。”
姜灵注意到她用的“你”。
胡多随之看了姜灵一眼,一边合上那个笔记本似的东西,一边对路林无奈道:“好。不过应该已经结束了。”而后他把手边的垫子往路林背后一塞,起身朝姜灵略一颔首,就转身出去了。他一出去,年轻英俊的姚先生也跟着出去了。
姜灵尽量优雅地向胡多回以颔首,其实心里已经囧成了包子脸:被张甫叫小妹妹也就算了,毕竟人家年纪、阅历在那儿摆着。但路林看上去才三十左右啊!她们就算身份差距巨大,不能“你我”相称,但至少是平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