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城门还没有关闭,熙童背起自己的大包裹,提着刀,往玉山走去,他不想借助外力,既然自己能从那个地狱里爬出来,就没有必要再接受任何人的怜悯。
他的腿明显的还旧伤未好,每向前迈一步,都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停顿,可是往前的欲望很强烈,他就是靠着这股欲望从极北的冻土地带,回到了久别的中原,只要再把包袱送给云烨,自己就完成了自己所有的承诺,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朝可饮东河之水,暮可宿西山之颠,只要愿意,就是给那个婆娘做一辈子的伙计也没关系。
他走一阵子,就歇一阵子,虽然有不少的牛车希望可以捎他一程,他都一一笑着谢绝了,既然云烨大礼以待,自己就不能让这种礼仪受到丝毫的玷污。
狗子请他吃了一个大麦面馒头,老兵请他喝了一碗酒,虽然已是深夜,他并无停留,大笑着对老兵说:“老子说过,日出之前一定会到,让云烨准备好酒饭,老子要全部吃回来。”
这个世界上只有云烨知道自己和死去的两百来人到底去干了什么,死的无声无息连野狗都不如,这不是熙童想要的,如果最早先大家都是为了神秘的白玉京,那么后来,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如果不想他们连野狗都不如,那么就必须让云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更何况,自己还带来了确凿的证据,五张完整的白熊皮。
瞅着露出半个脑袋的太阳咒骂一声,到底还是晚了那么一丝丝,云家的正门洞开,门前的集市一个人都没有,店铺也没有开门,原因就是云家今天有贵客,所有的店铺晚一个时辰开业。
门板后面都是人,门缝里都是一双双好奇的眼睛,原以为是一个怎样的贵客会到来,原来是一个瘦的如同骷髅的大汉,看他蹒跚的脚步,风都会把它吹倒。
有经验的商贾看出来,这个人一定走了很远的路,脚下原来精致的马家皮靴,号称穿五年,走千里之地也不会损坏,如今变得破破烂烂,只有马家的独门戳记还留在靴靿上,像是一个笑话,集市上马家的掌柜很想扑上去,拿一双好靴子,换下那双烂靴子,这位爷到底走了多少路,戳子是两年前才和云家学来的,穿着这双鞋子,纯粹就是来抽马家的老脸的。
老钱换掉了奢华的衣物,现在穿着青衣小帽等候在门前,熙童有些歉疚,对老钱说:“某家到底来的晚了些,你看太阳露头了。”
“刚刚好,今日的太阳冒头早了些,或许是我家急躁的主人催的。”老钱的回答极是风趣。
熙童听完哈哈大笑,一个劲的说不愧是大户人家的管家,话都说得让人舒坦。也不客气就用那双脏脚踏上了红地毯。老钱在地毯外面相陪,顺便告诉他,除了主人以外,还有一位客人,身份很贵重,不宜冒犯,不过他的话算是白说,熙童完全沉浸在一种荣耀里面,对他告诫性的语言充耳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