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淡淡,当空明月,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别云辛和我这个救命恩人完全没有诗情画意的念头,真是暴殄天物。
我靠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着一脸面无表情的别云辛,撇撇嘴咬了馒头,又喝了口水:“你真不吃?”
别云辛看都不看我一眼:“不。”
从他苏醒以后,就摆个臭脸,按照我的分析,他是因为本来就打算英勇就义被后人传诵以一敌三十终于力竭而死却不忘将重任和未完成的梦想交托于二弟别云州,不想被我从中作梗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所以愤愤不平。
当我将这个看法暗示给他后,他的脸就更臭了:“姑娘想得太多了。”接着就像现在这样,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连句谢谢也不说,真是给他脸太给他脸了。
我这个人从不给人脸,因为给别人脸多了,自己势必要丢脸,所以我决定不管他是不是城管,也要收回给他的脸。
我托着腮打量他:“你说要是我不带你走,你能活着回云州城么?”
这句话的回应就是别云辛不声不响的闭上眼,歪在地上假寐。
我靠……
我又说:“我是不想带你走的,但是又不得不带你走,除了因为赏银以外,我还受了莫珩的托福要去找一个人。”
话音方落,明显见到别云辛身形一顿,接着慢慢睁开眼,看向我,眼波静静流转。
我扯扯嘴角,咧嘴一笑:“莫珩相信我能治好莫媛的心病,你信不信?”
别云辛微微蹙眉,但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道:“我自己也不信,可若是我真的治好了她,也许你和别云州都会很麻烦。”然后又是一笑,尽可能的笑的无比欠抽。
小风阵阵,嗖嗖的凉快,别云辛竟然开口说了话:“那就麻烦姑娘了。”
我提醒道:“我叫胭脂。”
他说:“哦,胭脂姑娘。”
开诚布公后,别云辛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也许他终于发现我并非贪图他美色而来的吧。我们返回到云州城的那天,天色不太好,水雾很重,迷蒙着眼看不清路,潮气裹了一身,真想一脚踹别云辛下车再换件衣裳,但碍于他是伤者,所以一路上我都对他礼遇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