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繁回应着在费行枫软热着嘴唇上啄了两下:“你不是要写新专辑的歌吗?也没看你动手。”
他并不认为费行枫有拖延症,只是觉得费行枫弹琴的样子特别好看,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整个人也显得更柔和了,明明是在开着灯的房间里,却有一种坐于月光下的美感。
“我已经有想法了,要试听吗?”
纵繁来了兴致:“我是第一个听众吗?”
“当然。”
“那要听!”其实就算不是第一个,他还是想听。
费行枫依旧堵着他,微笑道:“亲我一下。”
肉麻,但纵繁喜欢。
这个吻持续了很久,久到纵繁气喘吁吁地连脖子都红了。
纵繁抿了抿发烫的嘴唇,看着费行枫望向他的,满是喜爱的眼睛——原来,爱,是真的能被看到的。
费行枫将被吻得傻乎乎的纵繁抱下来放到琴凳上,自己坐到他旁边,重新打开琴盖,弹起了自己的歌。
与Rose Color的主打歌不一样,费行枫的歌是一首抒情歌曲,虽然还没有词,但旋律已经很抓耳了。就好像只听曲子,就能脑补出一个画面、一段剧情。旋律干净,自成一境,似乎根本不需要什么激烈的旋律和高亢的表达,这首歌就能将人带入到歌曲中。
相比之下,Rose Color的主打歌明显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作品了。
“真好听。”纵繁靠在费行枫肩膀上,“让我想起咱们俩个堆雪人时候。”
费行枫笑了:“看来我的水平还没退步,我的确是想着那天堆雪人的场景写的歌。不过词还没想好,总觉得什么样的词都配不上你。”
纵繁眨了眨眼睛:“配我干什么?”
费行枫握上纵繁的手,抓着他的食指在琴键上一个一个音地敲出他的新歌,说:“想留作纪念,以后无论什么时候唱起来,都想让你能回忆起那天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