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尽兴

一枚金条融化成的金疙瘩,出现在我们三人眼前。

虽然这东西离开了地下,此时却依旧散发着寻常黄金所不具有的那种诡异光芒!

只不过这一枚金疙瘩,所产生的那种勾起人性贪念的邪异气息,与那日整座地下金库相比已经微弱太多。

不会对我们三人造成太多的影响。

“这...这金子!

你们哪来的?

难道是...

你从地...地下带出来的?”

刘树清瞪大了眼睛,少有的急切到说话竟有些磕巴。

我点了点头。

“说出来有些离奇。

我不是有意要拿这东西。

而是这东西就像长了腿,离开时主动钻进我兜里的...”

刘树清一脸诧异,拿起金子看了看,若有所思。

“老蒋,这东西你一定要藏好。

我总感觉,这是个不小的麻烦...”

当天,刘树清画了一张黄符。

四元回到回春堂,在供奉老仙的堂口下掀开一块地砖,将金子缠上那张黄符用红布包裹着埋了进去。

以求镇压金子的邪气,再将其隐匿。

暂时先这样处理吧,以免给我们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景晟度假村这趟活儿,是我目前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不过同样,前前后后这一个来月的时间里,也算收获也颇丰。

那诡异的金疙瘩暂且不算,这趟活儿我和四元前前后后加起来赚了将近一百五十万。

在当时这是什么概念!

是够一个普通人不吃不喝至少干上大半辈子也不一定赚到的钱。

我这也算是提前实现了曾经当学徒时的梦想。

目前手里的钱在城里买房买车差不多能够了,爷爷他老人家也在身边。

唯一可惜的是,师父林瞎子不在身边了...

还有阴德,这一次常七爷很欣慰。

这趟活儿我帮他赚足了阴德,常七爷距离重塑肉身更近了一步。

本次赚取大量阴德最主要的两点是。

一、毁掉日军要塞,解放那些饱受折磨的亡灵。

二、以及最后时刻,爆炸前。对地表居民的关键疏散,没有造成一人伤亡。

常七爷很高兴,直接将我的寿命加到了上限。

也就是28岁,他当年借我半条命,28岁已是极限。

我今年快21了,不出意外的话还能活上7年左右。

说实话,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我,每天掰着手指头过日子,知道自己至少能再活七年可能会踏实许多,也可能会感到满足。

但此刻,我的一颗心却是悬着,怎么也高兴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