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那个半傻,七岁的孩子连句整话都不会说。小的那个四岁半,双腿残疾,脑子倒是灵光的。大家伙儿都说这是他们夫妇造的孽。
周予安看着马三的眼睛问:“你儿子马小三身上可有什么明显的胎记?”
马三支吾半天,指着自个儿的耳朵道:“耳朵上多一块儿肉算不算?”
马三的耳朵后面长着一个小肉瘤,看着就像多出来的。他说这是他们家的记号,从他太爷爷那辈儿开始就有。死者右耳后也有一个小肉瘤,比马三身上这个小,位置差不多。
除此外,马小三左手中指上有个伤疤,伤疤像月牙,是小的时候不小心弄的。伤疤难愈,应该还在。
死者手指上的确有个月牙状的伤疤,伤疤是白色的,应是死者小死后被利器夹的。
那个利器极有可能是老鼠夹。
周予安与沈崇明对视一眼,确认了死者就是马小三的事实。
派出去查找凶手线索的捕快也回来了。
整个宜兰县只有一个人符合周予安所说的那些特征,他叫六指。不是因为多生了一根手指,而是被仇家砍的只剩下了六根手指。
六指是孤儿,爹娘不详,是五岁那年被人收养的。收养他的那个人是仵作,喜欢喝酒,脾气不好,临死也没娶上一门亲。他可不是因为好心才收养的六指,是想让六指给自己养老。
为何收养六指?
因为六指睡在墓地里。
他没有别的本事,只会当仵作验尸,想让收养的孩子赡养自己就得教会他这门手艺。仵作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他找不到比六指更适合的孩子。
六指十三岁出师,算是个颇有天分的仵作,可惜跟他那个养父一样,是个嗜酒如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