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予安觉得此事不对,坐直身子,勾着沈崇明的脖子问:“只有一半?另外一半呢?”
沈崇明摇头:“没有找到,现场只有一半剪刀,刀上带血,与死者的伤口吻合。据仵作猜测,另外一半应是被凶手带走了。”
周予安觉得可笑,“将染血的那一半留在现场,不染血的带走扔掉,这凶手的脑子是什么做的?还有那个被他们抓到的凶手,他们是凭什么认定对方是凶手的?找到那一半剪刀了,还是人家自己承认了?不,不对,王爷方才说过,凶手未曾承认自己行凶,且凶手的母亲一直在为儿子喊冤。”
心急,等不得沈崇明把案子讲完,周予安摊开卷宗自己看。
卷宗上写到,王三郎扔下货品直奔卧室,卧室的门虚掩着,房中并未有人。王三郎转去偏房,偏房里也没有人。找不到妻子的王三郎让自己冷静下来,循着地上的脚印,在后院柴房里找到了朱桂香。
朱桂香侧卧于地上,衣衫凌乱,发髻歪斜,银簪落于柴火间。就现场来看,死者与凶手有过短暂争执。凶器,也就是那半把剪刀掉在门槛外。凶器是死者带进柴房的。柴房里的木材都用麻绳绑着,结合厨房里的情况来看,死者应该是去柴房搬木材做饭的。
周予安翻着卷宗看了几遍:“这王家没有旁的人吗?”
沈崇明抽出一张纸递给周予安:“王家有三个孩子,大郎入赘,携妻儿在钱塘县生活。二郎随爹娘在老宅生活,三郎跟朱桂香是侍奉祖父的,案发的宅子是分家后王三郎自个儿置的宅子。案发前三个月,王三郎的祖父去世。因侍奉祖父的缘故,王三郎与妻子没有生育孩子,故而王家只有他们两个人。”
“愿意侍奉祖父,证明王三郎跟朱桂香这对儿年轻夫妇还不错,起码是个有孝心的。”目光落到案情推演那一页上。
厨房里有一只杀好的鸭子,鸭子旁还摆着各种调味料。灶膛里有燃火用的木头碎屑,灶膛外有两根破开的木头,木头旁放着一把刚刚磨过的斧头。主人房的门虚掩着,房中未有翻动,剪刀通常放在床头的柜子里。
王三郎说家里的剪刀是好的,他是货郎,断不会委屈自己的妻子用破掉的剪刀。
前宜兰县令由此推断,死者朱桂香是自己带着剪刀去柴房的,凶手也是在那个时候潜入王家的,且凶手与朱桂香认识,以至于朱桂香在受害时未曾防备。
卷宗上记录的也有凶手的情况,凶手是王家的表亲,案发时曾到过王家且被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