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时间推算,一年前的李回还在倒夜香。他家境不好,衣服鞋子都带补丁,老娘体弱,日常的浆洗缝补全靠自己。”周予安用一根小桃枝拨动着几个黑黄的小颗粒。
“男子缝补多是将就,日常习惯更是一塌糊涂,这几个小颗粒正好佐证了他李回的身份,义庄的那个应该是假的。执剑上门寻访,必定使其察觉,我若是他,必然离开义庄。这个假李回,我们怕是见不到了。”
“未必!”沈崇明抬眉:“他既与徐家的事情有牵扯,我又怎会不派人盯着?”
“抓住了?”周予安惊喜道:“只要撬开他的嘴巴,桃源村和徐家的事情就都有了着落,没准儿还能找到那个八宝鎏金盒。”
“先说眼前事!这些东西跟你方才说的缝补有什么关系?”
“沈大人姓沈,想必与我那师兄一样都是名门士族,打小没受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这补丁衣裳,只在百姓身上见过,没往自个儿身上穿过,自然不知其中奥秘。”周予安用桃枝在地上画了两根线:“女子缝补,针线密集,不透风,不落土。男子不善针线,针线粗陋,容易在这线洞之间藏污纳垢。夜香与别的东西不同,泼洒是常事,落到鞋上亦不稀奇。”
抹去地上的线,周予安继续道:“李回贫困,穿不起袜子,这点从他变形的脚骨亦可判断。这脚骨是因伤冻造成的。隆冬时节,他穿得仍是不避风,不保暖的单鞋。夜香经由鞋面浸入鞋中,再浸入脚指头,存于指甲缝中,就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些。”
沈崇明蹙眉,离那东西远了些。
他不能想象一个人长期不洗脚的样子,就算行军,他也会隔三差五的洗一洗。
知他心中所想,周予安帮李回辩解道:“他不是不洗,而是无法像大人那样仔细。他白天要照顾患病的母亲,料理家中杂事,晚上要满城奔波,收夜香,倒夜香,直到凌晨方能休息。跟洗脚比起来,他显然更渴望睡觉。”
“这布片碎屑又是怎么回事儿?”
“碎屑是在指甲上发现的。”周予安扳起死者的右手:“大人看他的右手,食指指甲是裂开的。这指甲是死后长长的,在李回被害时,它应该与指腹齐平。开裂或是意外,或与他的日常饮食有关,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凶手藏尸时,他的这根手指划破了凶手的衣服,留下了这缕布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