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所谓俊杰,识时务者也

鸳鸯会咬人,狐狸会不会拜佛?

答案是:会!

身为蜀都道上四大天王之一的小杀会帮主,狐狸的名字在整个西南都如雷贯耳,然而本名胡立的狐狸,却是个地地道道的佛门居士。每天执着念珠,一遍又一遍地宣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狐狸,直接或间接死在其手上的浮屠,没有一千级,也有七百级了。

狐狸加鸳鸯,天王老子也遭殃。蜀都道上流转极广的这句话,的的确确很有道理。

下午的课上得很枯燥,当然,整个高中三年所有的课应该都是跟枯燥挂边的。唐胤跟冉老师告别后,婉言谢绝了卜悔首长一道回家的邀请,一个人提着书包(按:高中的书很多,书包是装不完的,大多数人都特地为此准备了一个纸箱子来装,因此书包反倒成了装饰物。)闲庭信步地来到操场。

对于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来说,花样年华的他们很多时候都会将苦苦压抑的激情释放到操场上来,于是放学后的操场就成了明目张胆的是非之地。

说是是非之地,其实有些夸张,作为国家级重点高中的学生,对待暴力即使骨子里渴望得要死,表面上也得做出一副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清高,同学之间哪怕有了再深的矛盾,也通常只会选择进行一场“健康而且充满活力”的比赛来解决。

唐胤对这样的比赛不太感兴趣,也谈不上厌恶,属于那种即使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只会在台上看戏的心理。

一路走来,喧嚣激昂的赛场倒给唐胤一种与世隔绝的宁静感觉,不管是场上挥汗如雨、眼神狰狞的参赛者,还是场边扯着嗓子大声叫喊的啦啦队,其实说白了,只是演员和观众的关系。有人说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唐胤不高尚,但乐得两不相干。

篮球架下。

“这年头做人不容易,做男人更难,做出人头地的成功男人更是难比登天!”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普通白色T恤,黑色短裤的男人。平静的脸,平静的眼睛,平静的眉,就连微笑时嘴角稍稍扬起的那一丝弧度也显得格外平静,这样的人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和谐!

狐狸,一个狡猾而且狠辣的畜生。

“所以登天的人很少,失足掉下来的却很多。”唐胤淡淡一笑,丝毫不着痕迹地接道,“但这个世界终归是疯狂的,疯狂的世界里多的是疯狂的人,而疯狂的人哪个不是在乐此不疲地做着一件事——登天!”

“读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做人何尝不是?”胡立捻着手里的佛珠,四十出头的年纪倒显出一股看破红尘的仙家气象,“不甘于现状而奋勇上爬,这是人的天性,无可厚非,但人贵自知,稍不留神,爬得越高也就摔得越重。

“所以往上爬的时候还要时时记着脚下,古往今来,脚踏实地才是王道。”

唐胤认可地点了点头,没有接话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