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都记得他那双闪闪发光的眼,永远都记得他温柔的模样。
他让经纪人把我送去了警察局,又帮我录了口供,然后我却忘了要他的联系方式。
后来,我才知道,那晚他被人污蔑了,而我却只能默默地躲在屏幕的后面替他发一些很快就被淹没的评论。
可他却只是站出来,坦然地发表了一个声明后,就有无数的明星、政界、商界要人替他发声,而我那条微不足道的评论却被淹没在了最深处。
这就是我跟他的区别。
一个天上闪耀的星辰,一个地上微不足道的尘埃。
这一刻我放弃了,我开始回到了现实中,我开始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包括防身术。
一晃过去了几年,我大三了,欢欢突然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开一个投资公司,因为我学的就是这个。
欢欢说,这笔钱就当给我练手的。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肯丁叔叔送我去的那个商学院,要求学生完成一个投资,才能拿到学分,可是我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来做投资。
我只是跟他埋怨了一次,就被她记住了,我问她钱从哪里来,她一开始死活不肯说,直到我威逼利诱,她才告诉我,原来她隐婚了。
可是对象是谁她却死活不肯说。
为了不让欢欢失望,我努力的学习,努力的投资,终于获得了第一次成功。
为了庆祝自己的成功,我喝了一点酒,却不想这酒差点害了我一身。
那个名义上的大哥居然想要……我努力的反抗失手将他伤了,幸好肯丁叔叔来了,他没有得逞,可是我依旧觉得自己很脏。
我以为这辈子我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我专心努力的用欢欢给的钱做着投资,我要让欢欢早点脱离那个假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