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巧,我喜欢男人。

片场

花瑶一身帅气的黑皮衣搭配皮裤,脚下是炫酷的黑靴,悠闲地靠着墙上,手里拿着《追风》的剧本。

试镜顺利,她一举拿下男三号的角色。

阳光落在她的身上,漂染着紫发透着几分张狂的邪气,黑钻耳钉闪着幽光,再配上那一张化得清俊的脸,眉眼透着一股藏不住的痞气,七分俊三分柔。

“花花宝贝~”

方大华狗腿地跑过来,得意地朝花瑶眨眼,上扬的嘴角差点没上天,“化妆师编导摄像导演,我全部都打过招呼,你放心演,没人会欺负你。”

她第一次拍戏。

方大华又当爹又当妈,像个陀螺忙上忙下去找熟人,整日不见踪影。

花瑶将手中的剧本一合,特帅气地撩一下细碎的刘海,笑得有几分揶揄,“你平时不都是怕我欺负别人?”

方大华剥开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塞到花瑶的嘴里,“宝贝儿,平日你怎么闹我都成,《追风》是超级大IP,您小祖宗行行好别搞事情,再说,现在咱们是跨界,要保持绝对的低调,知道不?”

“行,辛苦了。”花瑶咬着糖,对方大华摆手,“化妆间在哪?”

方大华的手机嗡嗡地震动,一边掏手机,一边叮嘱花瑶,“宝贝儿,化妆间106,我接个电话就来。”

“呐。”花瑶抬了抬下巴。

方大华一手将手机按在耳上,另一手虚虚地挡住嘴,恭恭敬敬地说,“墨总好。”

花瑶扫一眼方大华忙碌的背影后,吊儿郎当地夹着剧本,含糊地哼着小曲儿往化妆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