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一个人?”肖军随口问着,就坐在了王若晨的对面,抬眼看去,一张俏脸正在眼前,五官精致协调融洽,琼鼻皓齿,美目含情,嘴角微展,勾勒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不但迷人,而且迷魂。
“我先约的你,咱们才是铁哥们,当然要帮你卖一个好价钱了。”因为肖军答应了帮助她对付白崇琦,所以,对肖军的事情,她也格外的上心:“这是一位我的朋友,能坑他一把,那是最好不过了。”
肖军笑道:“连朋友都要下手,果然最毒妇人心。”
“你才妇人呢?人家还是少女好不好?”王若晨瞪着肖军,一本正经的说道:“清白的少女。再说了,我是帮你多卖钱啊?我这么帮你,你竟然说我毒?”
看到王若晨有点生气,肖军立刻改口道:“王小姐,你既然想坑他一把,那我肯定会配合你的。”
王若晨也没有真的生气,肖军毕竟帮助过她一次,而且在答应她的请求后,还不要她的钱,那可是两百万啊!说不要就不要了。在她的眼中,肖军早已经竖立了光辉的形象,可不是仅仅一句玩笑话,就能毁掉的。
“我和这男人有仇,他曾经为了追求我,把我喜欢的一位男生打跑了。”想起往事,王若晨就露出了一丝向往之情。这仿佛是她的话匣子,一旦打开,就关不住了。接下来,她就向肖军讲起了她和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
故事是以倒叙的形式展开的,没有看到开头,就已经知道了结果,减少了听众的期待感,听得肖军昏昏欲睡啊!要不是,讲故事的美女非常的漂亮,偶尔看一眼,具有养精提神的功效,肖军早都头一歪,就呼呼大睡了。
整个故事讲下来,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她喜欢的男人不喜欢她,而她不喜欢的男人却喜欢她。这个她不喜欢却喜欢她的男人,名叫刘朝华,正是对力王酒吧很感兴趣的投资者。
当王若晨喝完一杯果汁,肖军也喝掉一杯茶之时,刘朝华被服务员带了过来,闪亮登场。这所以说他闪亮登场,是因为他穿着一套闪着光点的西装,这些光点是从面料里发出的亮光,仿佛穿着金光闪闪的袈裟般,非常的洋气。
这是一位很有看头的男人,因为他长着一张蛤蟆皮的脸,似乎对氧气过敏,不移民到火星,是很难好了。穿着体面,从上到下都是名牌,显然身份不菲。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皮包,一看就是成功的生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