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这条路并不顺畅。
但总归是成功了。
许久,刘贵喜才缓缓说道:“叔也不多说了,希望你好自为之吧。”
一旁的徐大柱一直看着刘贵喜在长光头明的威风,似乎不大服气,冷哼道:“一个快入土的老头子而已,有什么牛逼的,我云哥收拾他跟玩似的。”
刘贵喜苦笑着摇了摇头。
徐大柱的举动在刘贵喜的眼里说句好听的是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一切未知的东西总是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底气。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自大,不自量力的自大。
但是只要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就会明白一切高傲和底气都是狗屁。
夹起尾巴做人才是王道。
在刘贵喜的眼里,秦云一个年纪轻轻且毫无背景的小伙子是斗不过光头明这个老滑头的。
也不怪刘贵喜这么想,如果搁在以前秦云也会这么想,而且光头明的身后,还有一个柿子红。
柿子红的身后还有一个镇子里都忌讳的黑龙帮。
可是这一切出现了变数,变数就是秦云的奇遇。
也就是小说情节里的金手指。
此时的秦云不再是杏花村的一个书呆子,而是一个开了挂的牛人。
不怕对手多可怕,就怕主角会开挂。
显然,秦云就是这个开了挂的主角。
见自己的说的话秦云并没有听进去,刘贵喜也不再说什么了,他知道以后杏花村怕是要不安生了。
“秦云,事情也告诉你了,叔就先回去了。”刘贵喜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感觉一下子颓然了不少。
秦云还是依旧一副笑脸,“行,叔那您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