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就好,我脚伤估计得几个月才能痊愈,伤筋动骨一百天,骨头接好了我在回来吧。”
我冲秦岚笑了笑,她现在跟陈天启关系不明不白,我可不想跟她表露点什么,毕竟人心隔肚皮,谁能相信谁呢?
汪!汪!
几个人正在说话,忽然从门外跑来一条卷毛狗。
白色的长毛黑色的眼睛,这卷毛狗只有一尺多长,它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摇动着尾巴跑了进来,秦岚高兴的把它抱了起来然后又放下,那小狗也听话的摇着尾巴,它没理会秦岚直接走到了旁边的墙角位置,原来那里放着一个圆圆的盘子,盘子里放着黑色的球球,分明就是喂狗的粮食。
小狗趴在食盆旁边吃着,正吃的高兴,忽然聂斌站了起来,他直接凑到了小狗跟前,伸手直接把它抱在了怀里。
小狗分明是个不认人的小家伙,它对聂斌没有什么敌意只是觉得聂斌好奇,“汪!汪!”的叫了几声。
“小家伙,你吃的还挺好,我喂你吃!”聂斌抓起了食盆里面的一个球球放到了小狗面前晃动了一下,小狗伸出了舌头舔了舔,聂斌却一下子把那球球缩回到了自己手心里,他张开了嘴巴,大嘴啊了一声,啪嗒直接把那黑色球球丢到了自己的嘴巴里,咔咔几声在自己的嘴巴里嚼了起来。
“嗯……好吃,味道不错,什么牌的?”
聂斌笑嘻嘻的站了起来,他干脆走到了秦岚身边,肩膀顶了秦岚一下,竟然完全不顾及秦岚是个女孩,色眯眯的看着秦岚的胸脯,我才发现,原来秦岚的衣服上带着几个装饰品,黑色的球子跟狗食大小差不多,他竟然伸手要去抓秦岚衣服上的东西,那痴呆的眼神简直跟傻子没什么区别。
“住手!你疯了?”
我赶紧把聂斌抓了回来,他才把手里的小狗放在地上,小狗跑过去吃东西,他却捂着眼睛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