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洛桂芳的交情算不上深,远不及她跟林美玉之间两个人交谈的多。
自己贸然前去跟她谈的话,她或许认为自己是插一脚,反而落了一个贪心的形象。
[这……他说的有点道理。]
看到胡玲犹豫,陈哲立马接着说道;“胡姐,您看这样行不行?由我去跟他沟通,如果由我提出来,想要拉你进来,她就算是反对也不会责怪到你头上。”
胡玲眼睛一亮;“这小子的居然这么会为我着想?难怪把那些客户哄的一愣一愣的,呵呵。”
“也行,那你就跟她谈一下,我就不直接跟她碰面了。”
“好嘞,这事情交给我了,那胡姐我先出去了?”
“嗯,去吧。”
……
陈哲又找到了洛桂芳,又是一顿拍马屁加忽悠,终于是把这件事情敲定了下来。
他们双方都怕陈哲被对方控制,甚至主动为陈哲想了个办法,说可以找律师帮他拟定条款,把这个超市的主控权握在他的手上。
陈哲当然不要她们的律师,他还是相信自己,他提出了引入第三方律师,这个提案胡玲跟洛桂芳也接受了。
原本的三人合作。
现在变成了洛桂芳和胡玲是投资人,她们只拿股份,双方各拿20%。
经营权还有决定权留给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