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第二天中午,霍奇纳将众人聚集到了会议室,“60多岁的老人、普通上班族、家庭主妇、保险推销员以及来纽约旅游的背包客,五名受害者的背景都进行过确认了,没有任何交集,也不存在什么共性。”
“所以凶手除了作案地点有预谋之外,对受害人的选择是完全随机的吗?或者说这些受害人之所以成为目标,只是恰巧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了错误的地点?”洁洁问道。
瑞德点头道,“目前来看是这样的,当然我们也不排除类似‘DC狙击手’一样,存在一个预谋的受害人,通过大开杀戒以掩饰自己的作案动机。”
瑞德提到的“DC狙击手”在美国可谓是鼎鼎大名,在2002年2月份到10月份,从华盛顿DC(特区)到弗吉尼亚州再到马里兰州,爆发了一系列针对无辜路人的狙击案。
受害人一共高达27人,死亡17人,另有10人重伤,其中包含一名47岁的FBI情报分析员。
这起连环杀人案被FBI称为“环城公路狙击案”,而媒体则将凶手称为“DC狙击手”。
“DC狙击手”的受害人不分男女老少信仰肤色,袭击也不分白天黑夜,将刚刚经历过911的老美再次搅得人心惶惶。
这個连环杀人案和其他案件有所不同,凶手一共有两人,41岁的约翰·穆罕默德和他的娈童助手,只有17岁的李·玛尔沃。
两人都是非裔,罗西的笔记中详细记录了他们的家庭背景,约翰·穆罕默德原来姓威廉姆斯,但在911之后,他出于对某人的崇拜,将自己姓改成了默罕默德。
所以在罗西的笔记中,将他的作案动机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的时间线从2月到9月之间,作案动机或者说目的比较混乱。
这个时间段总共有14名受害者,7死7伤,其中有的出于仇杀,有的是为了抢劫,有的干脆就是单纯出于练习枪法和胆量的目的,穆罕默德让助手李·玛尔沃动的手。
在通过抢劫等手段获得足够多的资金之后,穆罕默德购买了一把带有全息瞄具和双脚架的“大毒蛇”XM-15步枪和一辆1990年产的蓝色雪佛兰凯普锐斯轿车。
于是袭击进入了下一个阶段,真正的恐怖袭击。
两人将轿车进行了改装,手工在车子的后保险杠上开了射击孔,通过这个射击孔,一人负责开车,另一人则趴在放倒的车后座,将XM-15步枪架在后备箱的备用轮胎上,对三四百米的目标进行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