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医生,请你去看看吧,金院长如果没事他就是杀人未遂,如果有事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杀人犯。不管是哪一种,法律都会严惩他。但在这之前其他人并不能以这个理由夺走他的生命,而你们医生也不能以他是杀人犯为由,就拒绝救治啊。”
刘警官的意思就是,潘宏盛犯了法,要死也是死在法律的棍棒之下。
而非其他人所谓的正义声讨。
这样,只会让事情更乱。
而且他们身穿白大褂,是救人治病的医生。
不管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还是恶贯满盈的杀人犯。
医生能做的,就是救。
所谓各司其职就是这个道理。
况且,《华国执业医师法》里也明确说了,杀人犯若是送到了医生面前,也该救。
张易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在场所有医生也全都明白这个道理。
厌恶归厌恶,但谁让他们是医生呢。
“好,我去。”
犹豫了一会,张易终是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