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些流民嘻嘻哈哈,歪歪扭扭的样子,大概是没有听进去的。

上一次战斗,要不是捕快挡在路上,连着斩了好几个脑袋,这些人会逃得一个不剩。

全都是一盘散沙,一群乌合之众。

“张队长,我们接下来怎么安排?”

“休整一天,然后往黑山镇方向出发。”

二狗子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他要从这里往三岔子镇方向扫荡。

别的地方自己管不了,但他至少要扫清三岔子镇周边地界,离自己家近一点,万一有什么事也能照应得到。

从黑山镇杀过去,就能回到三岔子镇。

他们这一行千余人,走在路上稀稀拉拉,懒懒散散,能延绵一两里长,队首看不见队尾,队尾也看不到队首。

有些人走在半路上就不见了,又有些人从半路上加入进来。

搞得二狗子也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手下究竟有多少人,都是些谁?

而且,路过一些村镇的时候,还有些人趁机进村劫掠,抢到物品了又相互争夺打架。

总之就是乱哄哄一片,毫无纪律可言。

幸亏蝗虫没什么智慧,要是跟有智慧的军队作战,人家只要组织百余人,一两次突袭就把队伍击溃了。

二狗子这些时日以来,照搬兵书上的一些方法,已经尝到了甜头。

反正过几天还要去县城黑市,参加那粒丹药的拍卖会。

所以他也不急着去扫灭蝗虫,腾出两天时间,对队伍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整编。

首先把人员分为甲乙两大类。

甲类是主要战斗人员,800多人。

乙类则是那些想来混饭吃的老弱病残孕,小的三五岁,老的六七十岁,300多人。

乙类打蝗虫都没力气,只能干一些捡柴烧火做饭的杂活。

然后给两类人编成伍,什,佰这样小队,分别设伍长,什长,百夫长的职务。

一共11名百夫长,直接听二狗子的号令,然后层层管理下去。

这样一来,队伍就显得整齐好管理多了,有什么事,只需要找这11个人就行。

这一切,他都是按照兵书战策上所说的方法操作的,果然还是要多读书,都是别人用一生总结出来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