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家的出版社,实名自己的笔名,到时候就算是华兰知道真相,说了也没用的。
拿什么证明不是自己写的?
至于原作者那边,收了自己的钱,也不会说什么,也不敢说的。
毕竟对方靠这门手艺吃饭,买卖文章的名声传出来,对他只有坏处没有好处,铁定是不敢吱声的。
再说了,钱是华兰的手给出去的,她要是说自己买稿子给自己用,她也脱不了干系。
只等一切事情尘埃落定,她想用什么态度对华兰,全凭她的心情。
华兰和陈可秀说起余婷时,语气难免轻蔑,“她当真有意思,真觉得胜券在握了。以为让我把钱给你,不从公司那边开个支出的条子,就是万事大吉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据为己有,甚至都没问过你有没有实名。”
陈可秀垂眸,“你有没有想过,是我和她说的,我的任何信息都没有透露过。”
现在实名不方便,即便是投稿的作家,其实编辑都不知道真名是什么的。
偶尔投稿的,有良心的编辑,就会在回信表示征用的时候,夹带点酬劳寄回去。
就如同她一开始的时候,得到的十块八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