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学之心中非常清楚,下面的官员作风有问题,行政一把手有问题,但皇帝绝不能把责任全部按在一把手头上。

如果是这套行事标准,那以后谁都别做官了。

朝廷上六部一大堆的问题,一大堆的问题官员,也没见那个部堂尚书下台?

行政和司法监督,本身就是分开的。

行政的一把手,更多的是确保政令的下达、目标的完成,官员的贪腐问题应该归咎到司法监督体系。

如果混乱了,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司法监督体系的人消极怠工,行政一把手应接不暇,我下面那么多人,总不能一个小虾米有问题,就牵连到我吧?

在对行政部门一把手考核的时候,几个考核指标无非就是年总目标完成,小目标完成,以及执行过程的和个人品德的考评,绝对没有反贪这一项。

这一点闵学之抓得死死的。

崇祯砍知府的脑袋,那是因为知府直接参与到惠泽田的倒卖当中。

至于这个闵学之,他还真是一只老狐狸,连刘春全的账本里都没有他的名字,锦衣卫也没有抓到他的把柄。

现在要给他定罪,最多是管理失职。

管理失职当然是要严重处罚的,例如降级、罢官,可以目前的形势不能定大罪,因为大明朝太烂了,如果管理失职就定大罪,朝堂上的大臣们基本都有这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