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万,在如今看来都不算少,就更不提五年前了。

就死约的三千块,现在不够看,在五年前,也还算不错。

再论樊尔火起来,娱乐圈,小火靠资源,大火靠命。

但你想火的前提,少不了一定的资源,资源好拿吗?并不。

长星拿了资源,砸在樊尔身上,樊尔才会有火起来的机会,所以长星能在她的身上获利,前提是已经付出了资源。

先付出,再获得大回报,这是很常见的商业手段。

只是樊尔没获得这一部分利益而已,但这一部分,是樊尔自己选择没有的。

樊尔又不是看不懂合同,她清清楚楚知道这些,但她还是自愿签了,她当时还是个高中生,能借的人都借了,已经没有别的办法,能快速弄来五十万了。

可人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不能说因为你没有办法,所有人都该可怜你,帮你。

还是那句话,人家不是搞慈善的,长星就是图利,从一开始人家就明码标价好了。

正因为清楚这些,所以不管樊尔在心中骂了多少声狗长星,但在工作上,她从来都没有耽误过,那是她的责任,她该付出的责任。

而至于她说的另外一份恩情……

樊尔刚入圈的时候,得了一个资源,饰演一部电视剧里的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