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鸿途点点头,没什么握手的意思。
他是什么人?
活了两辈子的人。
看汪晴那目光,赵鸿途不用往深处想就是能知道,这女人刚才心里面一定是想了很多的事情。
既是和这个方南从西城一起到丰城来的,肯定不止是朋友那么简单。
介绍里而从男朋友变成朋友,这是对他产生了一些想法。
莫说汪晴这样的胭脂俗粉入不了赵鸿途的眼,便是汪晴是个万里挑一的大美女,赵鸿途对那种朝三暮四的女人也是没有任何的兴趣。
看着眼前的汪晴,赵鸿途下意识的想起来了曾经的高洋,高洋自恃清高,上一世花着他的钱吃他的喝他的出去旅游,到了外地,对她的朋友做介绍的时候,不是忘了他,就是介绍他的“朋友”,和现在的方南的待遇差不多。
赵鸿途现在看方南,就有一种看当初的自己的感觉,纯纯的大冤种,为了上车,变成了一条极致的舔、狗,是狗看了都摇头。
只不过是,现在赵鸿途和之前不一样了,不再是卑微的“舔、狗”了,他现在成为了高洋、汪晴这类势利、两副面孔女人表现出低、贱、一面的人了。
“呵呵呵,好。”看赵鸿途没有要握手的意思,方南悻悻的收回了自己的手。
“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
赵鸿云太了解她亲哥了,赵鸿途这个人一般来说是很好相处的,除非是遇到了看不上的人,才是会这样,这是不想搭理的意思。
着实,赵鸿云也感觉汪晴是太过分了。
在她薛颖嫂子和她还在的情况下,就是用那样要吃人的目光看人,几乎是将勾引两个字给写在了脸上,这有点不尊重人了。
赵鸿云对汪晴本就不怎么高的好感在疯狂下降。
这个女人,有点下头。
“哎呀,你们不也是逛街吗?正好我和方南在丰城也是人生地不熟的,不如就一起逛街吧,正好你们也给我们当个向导。”
汪晴声音柔软的说道。
这是她压低声线,俗称,夹子,也就是夹着说话。
方南有些迷茫的看了看汪晴,汪晴可从来没有用这种声音对他说话,他心里面酸溜溜的,再看看人高马大尽管穿着普通的大牌身上都是有着一身超凡脱俗气质的赵鸿途,他只能像是牛头人一样忍气吞声的低下了头。
可能,汪晴只是比较仰慕声名在外的赵鸿途而已。
方南劝解自己不要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