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二人上了街,原本沈榆是要给他置办日用品的,奈何这小子声称不急,催着长姐去书斋,给黄院长挑选礼物。
老二在衡南书院时,经常听到邹院长夸赞黄忠华院长的学识和人品,心里早就很仰慕这位大儒。
“二弟,你看这只狼毫笔看起来不错,虽不是什么极其珍贵的礼物,但也是不常见的好笔,拿去送给邹院长,想来也不会失了礼数!”
老二拿起来看了看,毫毛确实上等的,拿在手里十分有质感,当即眼睛亮了亮,很是满意便同意了长姐的说法。
“好,就买这只!多谢姐姐!”
说完,急匆匆拿起狼毫笔就要走。
“诶!钱都还没付,你就这么走了,不怕被老板误会是小贼嘛!到时候可要十倍赔偿哦!”
沈榆叫住他,手指了指书架旁边的一个木牌。
沈老二这才反应过来,是啊!还没付钱呢,再一看长姐指的那块牌子:偷一罚十!
瞬间脸涨得老红,尴尬的挠了挠头,“嘿嘿,还好没走出店门,要不然真要被误会成小贼了!”
沈榆笑着到柜台付钱,“老板,这只狼毫笔怎么卖?”
“三百五十两,看在姑娘和公子喜欢,我给你们打个折,就三百三十两吧!”
“好!”沈榆麻利的付了钱,打算带着二弟去买几身成衣的。
可是,没想到的是,逛了好几家店,沈榆都不满意,里面的绸缎布匹,还不如她空间那些。
另外,衣服的款式太单一,还不如自己画几个样式,让家里的婆子丫鬟们缝制。
“有没有喜欢的?”
沈榆虽然不满意,但还是得问问老二的意思,毕竟衣服是给他买,得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
老二摇摇头,“算了,走吧!也没有特别喜欢的!”
“姐,其实我的那些衣服都是八九成新,这么些年来,你每年都要给我们做那么新衣服,根本不用出来置办,另外,我听说,进皇家学院念书,是有院服的,在学院内读书,必须得穿院服,购买新衣就不必了!”
“那成,等过些日子,我让孙大娘她们给你另外做两身,外面的衣服还没家里制的好看,咱们就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