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从昨天晚上开始,从省级到市级一个个电话都已经打爆了!

“根据市委市政府命令,接到人民群众的举报,市公安局局长唐修同志在执法过程中不规范,知法犯法;经市委市政府上报公安厅,经批准,给予唐修同志警告,但考虑在这件事情中,违法性质恶劣,乃人之常情。”

“给予口头警告,不给予党内处分,停职两个月。期间,唐修同志前往省党校深造学习,将来更好的为民服务!”

刚刚上班,市委市政府就发布了命令文件,不过从这个命令文件上面来看,其实也就是象征性的停职!

至于警告...都明说了是口头警告,自然也就不是党内处分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

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唐修这件事情,也就只是执法不严而已,都达不到警告的处分!

“唐修同志,如果你对于这个处罚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唐修能有什么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