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毅的目的,可不仅仅是生产小型录放机那么简单,以后必须搞出一个系列来。
在刘弘毅的坚持下,青木贤一他们做了让步。
答应四六开。
外商六,龙河县四。
接下来谈的第二点就是,技术支持和技术公开。
建厂之初,由佐佐木和渡边负责提供所有技术支持。
青木贤一告诉刘弘毅,佐佐木和渡边会留在龙河一段时间。他俩都精通录放机生产技术,同时也在本子国的工厂担任过管理职务。
对此,刘弘毅没有意见。
本子国的管理水平,在这个时代,那是得到公认的,刘弘毅一点都不质疑。
至于说几十年之后,那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没有可比性。
重点在于技术转让以及研发室的建立。
刘弘毅要求所有技术都要对我方公开,工厂也必须成立研发室,共同研发新技术。
青木贤一三人都有些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