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绝对称得上神曲!卖一个亿也是很正常的。之前也有歌手靠一首歌直接赚一个多亿!】
【我相信这首歌用不了多久,就会火遍大江南北。路边肯定都会放这首歌。】
【林闲最开始不是说,会拒绝千达集团的合同,这首歌免费吗?现在还算不算数?】
【笑话,谁特么会嫌弃自己钱多呢?一个亿放你面前,你能拒绝?】
【虽然有点打脸,但为了一个亿,我觉得他可能还是要把歌给卖了。】
对于这个说法,不少人也是纷纷赞同。
毕竟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换做是他们,是绝对无法拒绝的。
而且现在的林闲是没有加入任何公司的,歌词作曲都是他自己的完成。
版权完全就是在林闲自己的手中。
所以签约合同的话,是和集团直接签约,不需要向娱乐公司分一笔钱。
此刻不只是直播间观众们羡慕。
就连曾佳,心里也是羡慕的不行。
从开始拍摄综艺到现在,每天都有公司来寻求合作。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林闲的缘故。
这种吸金能力,即便是杨蜜也比不过。
紧接着,林闲从惊讶中回过神,微微一笑。
“这个版权,我不卖。”
“我已经说过了,这首歌会免费放在各大音乐平台,喜欢的人可以直接下载。”
“不只是千达集团,其他商场也可以使用这首歌,让购物的人感受到浓浓的年味。”
电话另一头的曾佳听到林闲的回答。
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不卖?!
开什么玩笑,白花花的银子居然不要?!
眼下千达集团开价一个亿,但因为有其他音乐巨头争抢。
林闲完全可以把价格再次抬高。
得到更多的钱。
如果林闲不太懂如何操作,自己也可以帮忙的!
可现在,他却直接拒绝了!
“你、你认真的?”
“请转告那几家公司,这个版权我真的不买。”
林闲再次肯定的道。
只要把歌的版权卖给任何一家公司,那自己都能够获得巨额财富。
但同时,这首歌以后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
因为是把版权给卖到了。